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是怎样产生的?
1、其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为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2、法律分析:业委会主任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不是街道、社区等任命的,所以无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3、业委会主任应由业主选举产生,而不能由街道或社区等机构进行提名。因此,由街道提名小区业委会正副主任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委会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
4、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5、可以,但居委会成员必须是本小区业主,否则不行;我们要理清楚业委会委员与业委会主任是如何产生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谁担任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镇人民政府代表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员会代表和一名业主代表担任。
根据法律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担任。
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派1名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员会代表和一名业主代表担任,成员完全为义务性质。
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愿意担任主任,也可以由业委会成员按照一定程序选举出主任。在产权法规定的物业项目中,业委会是通过业主表决选举产生并负责代表业主协商处理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和利益关系的机构。
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及建设单位指派的代表各1人和业主代表4人,共7人组成,其中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中共党员业主代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业主代表成员总数的50%;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长河街道办事处指派的代表担任。
物业管理委员会通常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由不少于五名业主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业主必须是非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刘奇凡简历
刘奇凡的简历如下:刘奇凡出生于1967年4月,贵州水城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律师。1984年至1988年,刘奇凡在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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